常州经济适用房申购今天开始 有1400套

2008年05月12日 08:33 

  中新常州网5月12日电:今日,常州市今年的经济适用房“扩面”申购工作正式启动。据悉,今年共有1400套经济适用住房接受符合条件的市民申购,分别位于景秀世家、飞龙新苑以及蓝天新苑。符合条件的家庭,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在的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进行申请。

  4类困难家庭可以申购,个人满足条件也能申购

  今年申购依然涉及4类对象,包括低收入困难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困难家庭、残疾人住房困难家庭和“劈户”困难家庭。对他们也分别制订了不同申购条件(各类条件需同时满足),具体包括:

  ◆低收入困难家庭:在本市实际居住,且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已满3年;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8平方米;家庭年总收入低于3.6万元或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市级以上劳模困难家庭:家庭条件与“低收入困难家庭”同;属于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

  ◆残疾人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条件与“低收入困难家庭”同;持有市残联发放的残疾证。

  ◆“劈户”困难家庭:除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家庭条件与“低收入困难家庭”同;“劈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时,必须先行与同住家庭达成相互转让协议、受让协议,征得房屋产权人的书面同意,并办理并户手续。“劈户”双方达不成并户协议的,但符合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购条件的,可以按低收入困难家庭进行申购。

  现在起至6月13日接受申请登记,8月1日公示

  据了解,今年供应的经济适用住房中,1360套为正在建设中的飞龙新苑和蓝天新苑,建筑面积平均在75平方米左右,销售基价暂定为每平方米2800元(最终以市物价局审定为准);40套为已经封顶的景秀世家,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左右,销售基价为每平方米2680元。向低收入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供应的房源比例由市房产管理局根据申购的情况确定。

  接受申请登记的时间为5月12日至6月13日;在公告规定期限内,申请家庭凭身份证、户口簿、书面申请、收入情况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均为原件),到各区住房保障办公室申请办理预登记手续并如实填写《常州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在8月份的常州日报上进行公示;电脑摇号、看房、选房的时间另行通知;看房、选房结束后发放准购证;申请家庭凭准购证与市经济适用住房中心签订购房合同。

  此外,申请家庭同时符合申请条件两类以上的家庭,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物业管理等按国家、省有关文件执行。

  “门槛”在不断降低,供应量持续放大

  据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新出台的《常州市市区住房保障规划》,今年经济适用房“扩面”申购工作比去年有所调整。

  最明显的首先是申购条件的“门槛”降低。去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是基本申购条件之一,而今年这一标准已经放宽至1000元。这一调整降低了申购的收入门槛。

  “门槛”在降低的同时,经济适用房的供应量却在放大。和去年我市600套的供应相比较,今年1400套的供应量出现倍增。今年1400套的摇号和排队供应的房源比例,还要根据申购的情况具体确定。不过由于供应相对充足,今年的特殊困难家庭很有可能不用摇号排队等房。(吴利娜、薛佳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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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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