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武进出台殡葬改革办法

2008年05月06日 09:02 

  中新常州网5月6日电:记者昨日从武进区有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该区出台意见,对区内殡葬设施建设和公墓经营管理做出规定。

  按照意见要求,武进全区将形成以武南殡仪馆、横林殡仪馆为重点的殡仪馆布局。并对村级骨灰堂撤并,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形成武进中心城区(湖塘镇、高新区、经发区、南夏墅街道)以淹西陵园,郑陆、横山桥以舜山、新安塔陵,其余镇原则上每镇配置1个中心骨灰堂,规模为存放1万穴以上的骨灰存放格局。

  同时,依法关闭取缔非法公墓。从2010年起,公益性公墓(除回民公墓外)停止新建墓穴,公墓剩余土地一律作为树葬、草坪葬用地,墓区确保绿化覆盖率达到60%以上。规划红线外不准再新建墓穴,至2010年底,关闭全区所有经营性公墓。

  此外,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乱埋乱葬清理活动,对全区行政区域内耕地、林地(包括个人承包的责任田、自留田、自留山)、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内和湖泊、河流堤坝附近以及铁路、公路两侧的坟墓,除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保留的以外,一律予以迁移或平坟,恢复地貌,可以复耕的要尽快复耕。(凌维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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