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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常州网4月3日电:近日,江苏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国第一例由于装修造成的自来水污染引发的胎儿死亡案件作出终审判决,裁定装潢公司赔偿消费者小杨夫妇11万元。2004年1月,小杨的妻子比预产期提前3个月生下了一个畸形死婴。死婴有红细胞增多症,死因指向了小杨家中装修后有气味的自来水。经检测,发现他家的自来水中有浓度比较高的氯苯、二甲苯、乙苯,苯系物等。而孕妇孕期接触苯,会引起早产、死胎。(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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