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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常州网4月1日电:近日,常州天宁区法院被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表彰为2005至2006年度“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天宁法院始终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院领导和全院干警思想认识到位,创建理念先进,组织机构健全,基础工作扎实。上下联动,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围绕法院工作主旋律,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该院还积极开展各项富有特色的品牌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少年庭等部门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中的能动作用,通过开办家长学校、社区法制学校、与社区结对共建等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投身平安创建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来源:江苏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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