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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常州网3月14日电:2007年,常州市各级消协就是凭着这部法律,为消费者挽回了好几百万元的损失,让消费者扬眉吐气。在又一个“3·15”来临之际,常州市消协向社会公布了2007年十大维权典型案例。
案例一:热水袋伤人
去年12月,在南夏墅、礼嘉镇打工的消费者邹某和袁某,分别以7元和8.5元的价格,在居住地附近的小超市买了只热水袋。也真巧,两人不约而同地相中了丹阳市合力保健用品厂生产的“猛鸽”牌热水袋。在不到10天的时间里,两人先后在睡梦中痛醒,一看,热水袋已破了个口子,热水汩汩流出。袁某的伤情重,烫伤面积为14%Ⅱ度,住院半个多月,花去医药费1万多元,邹某伤势较轻,也花去3000多元。两人遂与小超市业主讨要烫伤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均无果。武进消协的工作人员深入调查后,了解到厂家当时在说明书上承诺“自购买之日起一年内本厂实行三包”。继而从热水袋破裂处厚薄不均的状况,认定该产品属工艺差异、用料不当、质检疏忽的“问题”热水袋。按照《消法》第41条的规定,两家小超市的负责人与烫伤者达成一致:袁某的医药费、护理费10700元,误工费1500元,车旅费500元,计12700元,由经销商林某承担,邹某的医药费、护理费1800元,误工费1200元,计3000元由经销商钱某承担。
案例二:微波炉失火
去年3月23日清晨,吴先生起床后发现,家中一片狼藉:厨房内微波炉、电饭煲及部分橱柜烧毁;热水器、冰箱等家用电器受损;室内的家具、物品、吊顶、墙面漆黑一片。随后,武进区公安消防大队来到现场勘查,经模拟试验、综合分折,认定火灾因厨房间的微波炉故障引发。
这台“海尔”牌微波炉是2006年10月在湖塘一家家电卖场买的,价格为950元,去年1月才喊商家送货上门,尚在“三包”期内就出了这种事,经销商、厂商责无旁贷。然而,吴先生与商家、厂方代表进行了多次协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经过消协工作人员连续几天的劝说,4月26日下午3点20分,三方代表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由厂家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7万元;家电卖场赔偿3万元,合计赔偿人民币10万元。同时卖场为消费者调换价值3500元冰箱一台。
案例三:冰箱起火,有家难归
去年8月2日上午,我市消费者许某的妻子买菜回家后,发现家中三星冰箱着火,她赶紧引水扑灭明火,并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部门闻讯赶到现场,发现许先生家的冰箱被放置在客厅与厨房之间,屋内已全被熏黑,除了冰箱,壁灯和移门也被烧坏,厨房橱柜及客厅餐桌都被烧成漆黑一片。这台冰箱是2005年3月在一家商场买的,火灾发生后商场和厂家也派人到现场勘查。因为搞不清起火的真实原因,事情暂时搁置,许先生一家也因为火灾现场需要保留,陷入了“有家难归”的窘境,此时,厂商和经销商的态度也一直不明朗,消费者难免情绪激动。市消协主动当起了“娘家人”,积极做好安抚工作。8月20日,消防部门出具了事故鉴定报告,确认火灾确系冰箱故障引起,因生产厂商投保了财产保险,厂商和保险公司一起到现场估算实际受损情况后,双方达成协议,由保险公司赔付9.8万元。
案例四:创维电视机是火灾元凶
去年9月14日上午,消费者唐女士来到消协投诉,称9月12日上午9点40分左右,家中发生了火灾,当时立即报了119,消防大队接警后立即进行扑救,但家中衣物、电器、门窗还是被大面积熏黑,并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后经钟楼公安消防大队鉴定,该火灾系电视机故障引起。去年10月16日,在消协的主持下,消费者、经销商、供货商三方签订了如下协议:生产厂商一次性补偿消费者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1.5万元,并赔偿25寸高清电视机一只。
案例五:旅游摔成盆骨骨折
去年4月6日,消费者刘某随宜兴教育旅行社到天目湖旅游公司山水园景区游玩。刘某一时兴起,爬上滑滑梯娱乐,滑下时不慎偏离轧道,导致盆骨骨折,需长时间住院医疗。事件发生后,景区工作人员立即将消费者送往就近医院医治,后应消费者要求,同意转入消费者住所所在地进行医治,当时山水园景区也为消费者先行支付医药费5000元。2007年6月刘某出院,随后拿着医院的出院凭证要求山水园景区支付相关费用。可景区却以保险公司的赔偿未到账为由,在赔偿金额、赔偿时间、赔偿方式上僵持不下。刘某只好到溧阳消协天目湖分会投诉。消协的工作人员随后到事发地点察看,发现现场设施虽有鉴定证明,但鉴定时间较长,加上游客使用次数较多,磨损严重,确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且景区现场也未有任何安全提示。在消协的极力争取下,事情终于有了圆满的结果:由山水园景区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医药费、误工、护理等费用合计人民币17000元,景区也吸取教训,对景区的娱乐设施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地方进行整改。
案例六:水管破裂,酒席成了“水帘洞”
去年5月2日中午,彭某为其女在溧阳某宾馆操办喜宴,开席不久,大厅右上角顶部消防水管突然破裂,水淋部分酒席,喜宴成了一场“闹剧”。一生一次的喜宴草草收场,消费者气愤难平。经过调解,宾馆免去餐饮费10000元,并补偿2800元。
案例七:离子烫,烫伤头皮
去年9月23日,消费者马某在一家美发店作了离子烫发后,当晚头皮剧烈疼痛,次日头发大量脱落,经三井街道长沟社区卫生服务站鉴定为头皮化学性烫伤,以至马某无法正常上班。新北区消协出面后,店主同意赔偿马某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500元。
案例八:柴油当机油,爱车趴了窝
去年10月23日,消费者王某到每家玛超市对面的加油站加油,要求加97号汽油,正逢加油站更改管道,加油工因为不知情,给汽车“喂”了一箱柴油,以致汽车“元气大伤”。4S店报价称,需花费5万多元才能让汽车恢复原状。加油站自知理亏,最终答应赔偿20000元,并负责修理好汽车。
案例九:装修偷梁换柱
去年5月1日,殷某与一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当时殷某订的是价值1万多元环保的华能板制作柜子,后来发现用的不是华能板,就找到老板要求重做,老板说用的是露水河刨花板,比华能板还要好,并拿了一份检测报告以做证明。殷某觉得有假,就把板快递到厂方徐州丰县吉林森林工业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去检测,检测显示该板不是露水河板。殷某还发现,厨房柜上面的木板订的是2000多元的金美欧板,实际铺设中被调换了。经调解,装修公司答应更换环保材料的柜子,工期在20天内完成。
案例十:旧车充当新车卖
去年7月26日,消费者邓某预定了一辆“俊杰”汽车。8月10日提车时,细心的邓某发现:车子到处是灰尘和锈迹,里程已达到31公里,左后轮被螺钉扎了,还没有母钥匙。邓某断定新车“来路可疑”,要求换车。商家尽管理亏,态度却很强硬:换车万万不能,最多将车修好。如果邓某要退车,还得承担总价1%的损失。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据理力争,商家态度有所缓和,最终同意:更换新的同款汽车;重新签订购车合同;给予2000元左右优惠;吸取教训,改进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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