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反扒英雄"老周因抢劫被判刑13年

2008年02月22日 16:08 

  中新常州网2月22日电:曾经轰动一时的常州民间“反扒英雄”周镏明,本是扒手的“克星”,但警方调查后的事实,却令舆论一片哗然——“反扒英雄”深谙小偷不敢报案的心理,竟冒充反扒队员,伙同史力强以抓小偷为由,采用多种手段,实施抢劫。记者日前获悉,周镏明、史力强因犯有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有期徒刑十一年。

  周镏明是名下岗工人,2000年起走上街头开始义务反扒,人称民间“反扒英雄”老周,而史力强是一名有前科的扒手头目,这样两个本应背道而驰的人在多次接触中居然走到了一起。2007年2月25日下午,被告人周镏明、史力强经事先预谋,在本市大洋百货及行驶至本市文化宫的出租车上,冒充反扒队员,以抓小偷为由,采用捆绑、喷辣椒水、殴打、搜身等手段,劫得熊某人民币730元。在这之后,周镏明共参与抢劫5起,劫得人民币1290元及“友谊通”手机1只。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镏明、史力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多次劫取他人财物,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其中部分犯罪属共同犯罪。被告人周镏明、史力强实施的部分犯罪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史力强系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后,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许屹、童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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