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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溧阳网2月4日电:(张维力)近年来,溧阳市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大力推进“关爱工程”建设,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居住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2005—2006年,溧阳市共投入资金2100万元,完成了15所敬老院新(扩)建项目16个,新增住房面积2万平方米,新增床位1170张。在此基础上,2007年又完成了溧城镇、南渡镇、戴埠镇、别桥镇等敬老院新(扩)建工程,投入资金1020万元,新增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新增床位714张。累计“关爱工程”共投入资金3100余万元,新增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新增床位1884张,使该市五保集中供养床位达到2151张。
在建设标准上,明确扩建、新建的工程项目以单元式建设为主,采取三间为一单元,每个单元按面积大小住4人或8人,每个居室住2人,设有标准的卫生间和活动场所,人均居住面积为15平方米左右。
五保供养经费实行市财政转移支付,集中供养对象和分散供养对象年人均供养标准分别为3000元和2000元。各敬老院均设有医护室,配有专职医护人员和常用药品,负责五保对象的健康保健和常规医疗,并将所有农村五保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范围,个人免交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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