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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溧阳网1月24日电(张维力)溧阳市公安局相继抓获溧水农民工讨要工资砍手案件逃犯陈某某、李某某。
元月16日,溧水县发生震惊全省的“农民工讨要工资手被砍断”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35岁,溧阳市天目湖镇人)伙同陈某某(男,33岁,安徽郎溪县人)等人在溧水县永阳镇十里牌中建五局恒大工地项目部内院,与前来讨要工资的民工王超等人发生冲突,李,陈等人遂持刀将王超左手臂砍下。
事发后,溧阳市局高度重视,在常州市局的指导下积极协助溧水警力抓捕犯罪嫌疑人。1月20日晚,溧阳市公安局周城派出所通过基础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可能藏身于一亲戚家中,立即组织警力赶至其藏身处开展守候伏击工作,成功抓获网上逃犯陈某某。21日晚,溧阳市公安局埭头派出所通过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朋友对其开展大量教育劝导工作,促使其到该所投案自首。经突击审查,2人均对1月16日与讨要工资的民工发生冲突并持刀将王超左手臂砍下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两人已被移交溧水警方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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