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北区对5起交通肇事案公开宣判

2007年12月11日 14:48 

  中新常州网12月11日电:昨日下午,新北区法院对辖区内5起交通肇事案进行公开宣判。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组织我市几家运输单位的驾驶员,及我市有交通违规记录的司机共80多人进行了旁听。据悉,将同类性质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并组织有针对性的人员行进旁听,这在我市尚属首次。

  据介绍,此次公开宣判的5名肇事司机在事故中均负全责,5起交通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1人重伤。其中,有4辆肇事车辆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辆不符合技术标准,其中3辆为农用改装卡车。发生事故的原因有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超载等。

  今年9月11日中午,被告人陈某无证驾驶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轿车,以超过限速标志的最高时速行驶时,因避让其他车辆致轿车失控,越过道路中心线驶入对方车道,与对面正常行驶的一辆货车相撞,致使车内两名乘客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陈某被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法院审理认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情节特别恶劣。最后判处陈某有期徒刑6年。

  主审法官梁小伟告诉记者,这5起案件均具有代表性。参加此次旁听的市公交三公司的驾驶员代表陈跃岗告诉记者,旁听公开宣判后感触很深,今后自己在驾车时一定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毕竟生命只有一次。(殷益峰)


 


编辑:
顾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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