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
“反扒英雄”涉嫌“黑吃黑”被警方逮捕
常州民间“反扒高手”老周等人因涉嫌敲诈小偷被捕,引得社会舆论一片哗然。5月23日上午,常州市公安局约见记者,并在新闻发布会上大致披露了常州民间反扒人员周镏明(老周)等人摇身变为“贼头”的真相。
老周本名周镏明,今年51岁,1994年前下岗在家。2000年,老周走上街头开始了他的反扒生涯,至今已有六七年的时间。据常州警方介绍,老周义务反扒确实抓了不少小偷,但由于老周抓贼心切,经常出现将贼移交给警方时,因赃物、人证不全而不得不作罢。老周往往在“窃贼”动手前就抓捕,这样也造成了不少冤案。而在今年年初,市民戴小姐在南大街看到,被老周抓到的两个小偷不仅挨了一顿棍棒,还被喷了“辣椒水”。当一位市民上前劝阻时,老周竟将辣椒水喷口对准这位市民喷射。
今年年初,老周被人举报“黑吃黑”。由于老周当时很有名气,所以警方对此线索非常慎重,悄悄成立了一个侦查小组。经过侦查和对10多名涉案人员的调查走访,警方认定老周等人以抓扒手为名抢劫、敲诈小偷的犯罪情况属实,证据确凿。5月10日,警方先逮捕了史力强,并于当晚10点在武进长途汽车站附近将老周抓获。
警方表示,从目前调查掌握的情况看,老周共涉嫌犯案5起,累计涉案金额近3000元。目前老周已被警方拘留。至于社会上有关警方在老周家中搜查出辣椒水、老虎凳、大力钳等“刑具”以及对被抓小偷滥用“私刑”等传闻,警方在新闻发布会上没有予以澄清,只是说“曾多次对小偷以言语威胁、变相体罚等恐吓手段实施抢劫”。
(详细报道见本报今日9版)
专家说法
“反扒英雄”老周涉嫌“黑吃黑”经媒体报道后,反响强烈。有人觉得这件事难以置信,认为老周是被贼陷害的。也有人对老周这样的“民间反扒英雄”处境表示担忧。没有资金和法律支持,民间反扒的路到底该怎么走,记者连线专家对此进行了分析。
民间反扒是把“双刃剑”
辽宁行政学院法律教研部副教授伊文嘉表示,从“反扒英雄”频频出事来看,民间反扒自身无法避免的种种问题已经逐渐浮出水面。虽然,各类民间反扒组织和民间反扒个人在行动之初都是有着“见义勇为”的善良初衷,但是这种游离在法律边缘的“私力救济”还是容易在两个方面出现问题。
一方面是民间反扒者自身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他们虽然在抓小偷,但是本身还只是普通公民,不具有行使公权力的能力。因此,他们在抓贼过程中不能像警察一样使用警用器械。另外,民间反扒者毕竟属于业余,对于如何抓贼、如何取证都无法与警察相比,这也导致他们与小偷正面交锋时处于劣势,容易受伤,即使抓到小偷也可能因证据不足,很难认定。
另一方面,民间反扒者还可能在“行使正义”的过程中侵害到别人的合法权益。首先,反扒者在抓贼过程中可能出现问题。因为民间反扒者没有行政执法权,因此不能使用电警棍、手铐等警用器械,但是“抓贼心切”的他们很可能用上这些“抓贼工具”,使用暴力侵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而且,由于民间反扒者都处于“业余”水平,抓贼还可能抓出冤案,这也是一种侵权的行为。另一方面,当民间反扒者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抓小偷时,他们却并不能从这件事上得到直接的经济利益。没有经济支持,民间反扒要怎样进行下去,就成为一个难题。新闻背景中的“反扒英雄”老周就选择了把手伸向自己抓到的“小偷”。可能他以为,自己惩戒小偷,不仅实现了正义,还可以为自己带来经济利益。但是他没有想到,身为没有行政执法权的个人,这样做就是“敲诈勒索”,也是一种犯罪。
民间反扒就像一把“双刃剑”,不仅容易伤了反扒者自己,也可能伤了别人。“反扒英雄”涉嫌“黑吃黑”已经暴露出民间反扒在监管和制度上的空白。
“天下无贼”还要法治引导
伊文嘉副教授表示,民间反扒本身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在警力缺乏,而盗窃犯罪又令人深恶痛绝的情况下,民间反扒是“见义勇为者”对警方抓贼的补充。但是,缺乏监管和引导的民间反扒却容易走上歧途,见义勇为在超越法律界限之后,就会变成违法伤人,想要维护法制的民间反扒者反而成了违法者。因此,想要实现“天下无贼”的理想,民间反扒必须在法律的监管和引导之下行动。
民间反扒组织或是个人应当摆正自己的位置,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反扒行动。因为毕竟公安机关才是反扒活动的唯一法定权力主体,其他任何组织、个人都无权指挥或独立开展反扒活动。民间反扒的抓贼行为具有非正式性。因此,公安机关应该加强对民间反扒的业务指导和法律监督。公安机关应当对“民间反扒组织”进行事先审查,保证反扒组织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素质都符合条件。另外,公安机关还应该明确民间反扒组织的行动范围:在反扒活动中起协助作用。对于那些通过资质审查合法成立,并在公安机关监管之下活动的民间反扒组织,国家也应该对其进行资助,或是允许其接受社会捐助,以保证其活动有资金支持。
从实质上说,反扒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民间反扒只是一种补充。因此,通过监管和引导,将这股“民间反扒力量”与公安机关反扒工作融合,既保证民间执法不越权,又能加强执法力度。在法制社会下,想要实现“天下无贼”的理想,还是要靠法律,而不能靠“英雄”。(来源:辽宁法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