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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常州网5月10日电:日前,在常州市茶山汽车修理厂诉天宁区人民政府房屋行政注销一案的庭审现场,天宁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南苏国坐到了被告席上。常务副区长出庭应诉,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行政诉讼被告法定代表人出庭无硬性规定,加上行政机关繁重的职能造成行政首长时间和精力有限,行政首长习惯于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了解案情,不愿亲自参与案件审理。对此,天宁区政府出台了《天宁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规定对适用范围作了界定,即区政府工作部门、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派出机构;法定授权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组织;受区政府或政府部门委托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并对行政首长必须出庭参加诉讼的有关情形作了硬性规定,即本年度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以区政府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社会影响重大、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活动将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上级部门要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案件;行政首长认为需要出庭应诉的案件。(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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